当前位置:首页
形式更加丰富 立法更接地气
——株洲十年地方立法实践新观察
“自2015年12月4日以来,株洲市共制定地方性法规13部,修改4部,交出了一份优异的立法答卷。”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株洲市地方立法十周年工作座谈会上获悉,十年来,株洲市人大常委会主动适应新时代立法工作新要求,坚持守正创新、锐意进取,在丰富立法形式、优化立法程序、聚集立法实效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有益探索,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株洲实践”。
探索性立法为全国“探路”
有了地方立法权,如何用好用足?
株洲市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实验田”作用,聚焦改革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切,先行先试,在立法领域、立法模式、制度设计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富有开创性的实践。
三个全国率先可见分量之重。
直面“有新房、无新村”的普遍难题,2016年株洲市在全国率先制定《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以法治方式规范农村建房与村庄规划,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供了先行先试的法治方案。
再看《株洲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该条例作为全国首部该领域的地方性法规,明确禁止在旅馆业客房、集体宿舍、公共浴室、母婴室、试衣间、更衣室、化妆间、卫生间等可能侵犯个人隐私的私密空间安装监控设备,规定了特殊群体走失后的信息查询程序,并系统探索了公共安全治理与公民隐私权益保障的协同路径。相关立法经验被国务院《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充分吸收借鉴。
值得一提的是,株洲市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区域协同发展战略,紧扣长株潭一体化和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需求,积极探索区域协同立法新路径。2023年与江西省萍乡市协同制定《株洲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该条例是2023年立法法修改后全国第一部跨省流域市级层面的协同立法,首创同步立项、同步调研、同步起草等全过程“八同”工作模式,获全国人大常委会及湘赣两省人大常委会肯定推广。继流域协同立法后,2024年株洲市再次与萍乡市携手制定《株洲市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条例》,明确8个方面联合防治机制和 6 个重点领域协同措施,以“立法协同”推动“治理协同”。
“全过程人民民主”走到家门口
“没想到,我们农民在地头琢磨的事,也能写进法规里。”说起这段经历,株洲市茶陵县腰潞镇左江村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刘礼云的脸上洋溢着朴实的笑容。
“10月11日,立法调研组来我们基层联系点听意见,我一下就想到了田里那些废杆子、旧拉线,既绊农机又危险。我就把大伙儿的烦心事,一条条写了下来。”刘礼云回忆。
刘礼云的建议很实在,核心就三点:电力线路要尽量避开农田,不能影响农机下地干活,更不能留下伤人的隐患。
这条从生产实践中“长”出来的建议,通过腰潞镇基层立法联系点这辆“直通车”迅速上报,得到了株洲市人大常委会的高度重视。立法工作专班集中改稿时认为,建议直击管理盲点,关乎农业生产安全和农民切身利益,《株洲市电力设施保护若干规定》应当采纳。
“这些来自田间地头的真切呼声,正是法规制度设计的源头活水。”株洲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毕婷婷说。
规定明确,架空电力线路的杆、塔应尽量避开永久基本农田;确实无法避让的,也必须在保障机械化耕作的前提下,优先沿田间道路、沟渠等布局,且方案需经过专项论证和备案。
尤为关键的是,针对刘礼云特别关注的“历史遗留”和“现实危险”问题,法规第十条直接作出了回应:废弃的杆塔、拉线必须及时清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在运设施,地方政府须牵头整治。

株洲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11月21日,株洲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了《株洲市电力设施保护若干规定》。
一条“泥巴味”的建议,就这样从田间走“进”了法规。这背后,是夯实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功能的探索。
株洲市按照体现基层性、代表性、法治基础、群众基础和参与意愿等标准,择优确定炎陵县司法局、茶陵县腰潞镇、攸县联星街道文化社区等11家单位作为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并及时进行动态调整,有效打通民意征集的“最后一公里”。
株洲市坚持在开门立法中深化全过程人民民主,从民意中汲取立法智慧,让群众的立法意见和建议从“江湖之远”直抵“庙堂之高”,把更多民意装进“法”里,提升了群众的参与度、获得感。
以务实举措避免“法规休眠”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实施,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应首先知法、懂法、用法。
2024年2月29日,株洲市首次开展地方性法规交付仪式。当天,两套小“册子”——《株洲市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株洲市萍水河—渌水流域协同保护条例》,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正式交付给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并对市人民政府提出了明确的法规实施要求。
两部法规交付的背后,是株洲市推进地方性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让法规服务发展、造福民生的生动实践。
《株洲市大气污染协同防治条例》制定后,创新采用株萍两地联合发布模式,由两市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政府分管副市长共同出席新闻发布会,并制作生动形象的动漫解读视频,使专业性强的法规条款变得通俗易懂,有效推动法规内容深入人心。
实践中,株洲市积极督促相关部门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方案、配套规定,持续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确保法规有效实施、落地落实,有效避免“法规休眠”。
《株洲市农村村庄规划建设管理条例》施行后,市人大常委会连续8年开展执法检查,并督促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实施细则、建房与风貌管理操作指南(试行)、引导村(居)民规范建房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制度,为法规的有效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建立法规实施情况跟踪监督机制、立法后评估制度……株洲市将法规实施置于与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加强监督检查,实时掌握落实情况,确保法规高效运行,真正发挥治理效能。
编 辑: 刘冬
责 编: 于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