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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的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请研究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情况的报告〉及审议意见的函》,国务院组织文化和旅游部等部门和单位,对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思路措施。现报告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非遗工作正确方向
针对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提出的“坚持党对非遗工作的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要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将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加强党的领导,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非遗保护利用的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南、贵州、云南等地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将学习成果转化为传承利用好、与时俱进发展好非遗的政策措施。2024年12月,“春节——中国人庆祝传统新年的社会实践”成功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增进了海内外中华儿女的文化认同,激发了民族自豪感,增强了文化自信。
(二)坚持非遗保护成果惠及人民群众。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培育新增长点繁荣文化和旅游消费的若干措施》,部署开展非遗展示展演展销等活动,丰富消费惠民举措。推动优质文化资源直达基层,文化和旅游部举办2024年“茶和天下 共享非遗”、“非遗贺新春”等活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成为人民群众共享非遗保护成果的重要节日。2024年,集中开展“保护传承非遗赓续历史文脉谱写时代华章”系列活动1.2万余场。体验优秀传统文化成为新风尚,全社会参与非遗保护传承蔚然成风。
(三)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文化和旅游部深入研究提炼中华文明中独具代表性的文化形态,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符号和中华民族形象。持续举办非遗援疆等展览展示活动。国家民委推出一批体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内涵并具有鲜明非遗特色的艺术作品、文创产品等。将非遗宣传推介纳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外宣传整体格局,打造提升“道中华”外宣品牌。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文化思想,锚定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完善法治体系,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加强非遗系统性保护。
二、加大保障力度,全面落实政府法定职责
针对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提出的“依法将非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经费投入不足”、“为基层解决非遗工作力量不足、专业能力不足以及机构设置等问题”等,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制度机制保障。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的若干经济政策》,明确为包括非遗在内的文化领域提供财政支持、税收优惠、金融服务等一系列政策支持。2025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8.69亿元支持非遗工作。文化和旅游部拟将非遗工作纳入“十五五”文化发展规划。2024年,评选表彰100个全国非遗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198名先进个人,发挥榜样带动作用,加强工作队伍建设。以各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为主导,非遗保护中心、非遗馆、非遗保护协会为骨干力量,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1+3+N”工作体系逐步建成。
(二)完善传承体验设施体系。202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修订印发《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实施方案》,支持符合条件的非遗馆项目建设。浙江、福建、广东、海南、四川、贵州、西藏7个省级非遗馆以及中国大运河非遗馆建成并投入使用。2025年,重点支持中国非遗馆举办非遗主题基本陈列展览、开放服务、藏品管理等工作,打造集中展示非遗文化地标。
(三)推动依法保护深入人心。利用文化和自然遗产日、传统节日等时机以及各级各类非遗研修培训等,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政策解读,宣传贯彻法律规定,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全社会依法保护非遗的意识不断提升。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继续积极推动各级地方党委和政府把非遗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将非遗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持续推动非遗工作格局与各有关部门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因地制宜建设必要的非遗传承体验设施,鼓励社会力量参与。
三、健全非遗保护传承体系,全面提升系统性保护水平
针对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提出的“调查记录工作仍存在短板”、“代表性项目保护水平有待提升”、“代表性传承人制度尚不够完善”等问题,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非遗调查记录。文化和旅游部研究启动第二次全国非遗普查。推动落实《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系列行业标准。累计对2174名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开展记录。建好用好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网、非遗保护工作管理平台、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记录成果数据库等,不断提高非遗工作数字化水平。
(二)完善非遗代表性项目制度。2025年,中央财政预算安排4.02亿元支持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文化和旅游部推进传统工艺项目存续状况评估,开展第六次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保护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评估调整工作,覆盖3154个项目保护单位,对其中625个进行调整和重新认定,积极做好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项目申报和履约工作。
(三)完善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制度。文化和旅游部公布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942名,总数增至3997人,平均年龄从71.2岁下降到68岁。上海、广东、四川等地探索认定一批非遗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持续开展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传承活动评估,已累计取消12人资格,实现有进有出、动态管理。举办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研修班。会同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深入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研修培训计划。
(四)统筹推进非遗区域性整体保护。文化和旅游部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持续开展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申报、设立、验收、评估等工作。印发黄河、大运河流域和长城沿线非遗保护年度行动计划,新建长江流域非遗保护协同机制。统筹推进物质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在10个市、110个县实施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支持改造利用历史建筑、传统建筑,建设非遗传承体验设施。开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项评估,重点检查非遗保护情况。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第六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将部分非遗纳入核心物项保护范围。国家文物局推动各地博物馆开展非遗陈列展览和相关展示活动。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持续完善非遗代表性项目制度,加强保护单位动态管理,启动第二次全国非遗普查。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加强青年传承人培养。进一步探索认定非遗代表性传承团体(群体)。完善文化生态保护区名录制度。深入推进“非遗在社区”工作,服务城市更新。推进非遗相关公益诉讼、知识产权、惠益分享等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非遗保护传承体系。
四、加强宣传普及,增强非遗传播力影响力
针对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提出的“创新传播方式,拓展传播渠道”、“将非遗内容贯穿国民教育始终”、“加强非遗研究阐释”、“深化非遗国际交流合作”等要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增强传播效能。文化和旅游部按规定报批举办第八届中国非遗博览会,打造非遗展示新空间、新场景,吸引10万余人次参观,促成非遗项目与科技企业签约合作。2025年,举办“非遗贺新春”系列活动4.3万余场,参与人数达4亿多人次。《非遗里的中国》第二季累计触达观众10.7亿人次。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中央广电总台拍摄纪录片《中国绣娘》,讲述非遗传承人故事。广电总局启动“微短剧里看非遗”创作计划。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传统村落过大年”活动,吸引游客超5300万人次。国内主流网络平台吸引大量年轻人参与非遗传承与传播。
(二)促进传统传承方式和现代教育体系相结合。教育部落实《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在中小学课程方案和语文、历史、艺术等课程中加强非遗普及教育。累计认定106个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传承基地和3369所传承学校。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年度工作中,支持高校新设非遗相关本科专业。将非遗纳入《急需学科专业引导发展清单(2024)》。2024年,全国职业院校设有非遗相关专业70余个、专业点3100余个。
(三)系统推进理论研究。文化和旅游部指导4个非遗方向的文化和旅游研究基地建设。举办中国非遗保护20年学术论坛。加强非遗相关课题项目研究,34个项目入选2024年国家社科基金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项。教育部组织实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支持高校专家开展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研究;专门布局相关哲学社会科学实验室,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实验方法,赋能非遗保护传承。加强专家队伍建设,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加快培养非遗相关领域高层次复合型人才。
(四)深化交流合作。2024年,我国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名录、名册项目新增1项,总数达44项,3项从急需保护的非遗名录转入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将非遗保护交流与合作纳入双边或多边文化和旅游领域合作协议及执行计划。在全球举办“欢乐春节”、“茶和天下·雅集”等品牌活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14人,以及台湾籍1人入选第六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进一步丰富传播手段,拓展传播渠道,推进数字化传播,开展非遗普及教育,加强学科和专业建设,广泛开展社会实践和研学活动。建设国家级非遗研究基地。持续深化非遗国际交流合作和对港澳台交流合作,积极参与非遗领域国际规则制定。
五、坚持守正创新,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针对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提出的“加快构建促进非遗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非遗+旅游’提质升级”、“着力推进非遗工坊建设”等要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深入推进非遗融入现代生活。工业和信息化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文化和旅游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工艺美术行业传承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推动传统工艺高质量传承发展。文化和旅游部公布99个国家级非遗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举办“非遗融入现代生活”交流分享等品牌活动,支持各地推出沉浸式、互动式、场景化、特色化的非遗产品和服务。国家中医药局推动传统医药类非遗高质量发展,加强中药炮制技术传承创新,深入挖掘古代经典名方临床价值。
(二)促进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文化和旅游部深入实施《关于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的通知》,发布30个非遗与旅游融合发展优秀案例、63条全国非遗特色旅游线路。利用非遗资源发展乡村旅游等业态,不断释放旅游消费潜力。推动建设一批非遗特色景区和国家级非遗体验基地。
(三)推进非遗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持续发挥非遗工坊在助力乡村振兴中的作用,文化和旅游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建设非遗工坊9100余家,覆盖581个脱贫县和115个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农业农村部实施乡村工匠“双百双千”培育工程。财政部会同文化和旅游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地方实施戏曲进乡村、濒危剧种免费或低票价演出项目。
(四)实施非遗促消费行动。贯彻落实《提振消费专项行动方案》,支持文旅消费。文化和旅游部举办“四季非遗购物月”活动,其中2025年第一季度开展活动2万余场次,销售额超过200亿元。2025年春节期间,商务部举办老字号嘉年华活动,其中10场年货大集现场销售额超5亿元,带动消费超16亿元。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继续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大力推进非遗与旅游深度融合,助力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实施非遗融入现代生活行动计划,推动非遗工坊提质增效。推进非遗与科技、设计、制造等行业融合发展。继续办好“非遗品牌推广周”、“四季非遗购物月”等活动。
六、扎实高效推进修法工作,夯实非遗保护法治根基
针对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意见提出的“现行法律已不适应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许多地方和单位都提出要尽快对法律进行修改完善”、“及时制定、修改相关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要求,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文化和旅游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力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非遗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转化为制度规范、落实为刚性约束,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修订工作中总结补充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吸收借鉴国际先进经验理念,强化非遗系统性保护要求,厘清修法工作理念思路。坚持问题导向,广泛研究研讨,列出重点问题清单,深入研究论证。已书面征求32个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以及全国省级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等意见,形成修订草案,并按程序开展了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
下一步,各有关部门将加快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修订工作,认真履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程序,研究吸纳各方意见,尽快按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配合制定好配套制度,推动完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大力做好宣传普及,全面推进非遗系统性保护,更好担负起新时代的文化使命,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国务院
2025年4月25日
编 辑: 张峻铭
责 编: 于浩